在今年全国安全生产月第一周举办的此次研讨会上,12家会员单位代表介绍了在航空安全方面的做法。东航、滚球盘网页首页入口、厦航和上航介绍了在飞行队伍建设上的有效举措。海航、山航、春秋航空和航科院展示了在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上所做的工作。国航、川航介绍在“飞出去”和高高原机场运行安全管理上的宝贵经验。国货航和顺丰航空则围绕货运安全、特别是危险品运输做了阐述。
2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开通“全国法院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信息网”并公布8起“减假暂”典型案例。滚球盘网页首页入口公众可上网查询“减假暂”案件的立案、庭审、文书等信息。 此前,在一些服刑人员减刑、假释以及暂予监外执行中出现的乱象备受诟病。怎么堵住“提钱出狱”,怎么给“减假暂”打“假”,是人们的期待。 最高法副院长景汉朝介绍,2014年6—12月,全国法院减刑、假释案件立案依法向社会公示率已达94%。职务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金融犯罪减刑、假释案件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率为98%,且一律向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有关方面代表发出了旁听邀请,绝大多数到庭参加了旁听。 2014年11月,安徽省巢湖监狱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对罪犯张松坚的减刑建议,安徽高院立案后将减刑建议书等材料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示,12月4日在巢湖监狱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并邀请市人大代表旁听庭审。 张松坚曾担任安徽省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因犯受贿罪于2011年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安徽高院经审理查明,张松坚虽然在狱内遵守监规,积极劳动,服刑期间受到表扬3次,记功3次,表现较好,但庭审中,张松坚对原审认定的受贿事实仅承认不足10万元的礼金和购物卡,其他部分拒不认罪。 安徽高院认为,张松坚在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仍否认原判认定的绝大部分犯罪事实,未能认识所犯罪行的严重性和社会危害性,不能认定其“认罪悔罪”,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减刑条件,依法裁定不予减刑。 这是去年全国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中的一起。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介绍说,去年以来,全国法院采取了一系列举措规范“减假暂”案件办理,包括严控暗箱操作,确保案件审理程序公开规范,建立职务犯罪罪犯“减假暂”案件备案审查制度和“减假暂”工作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等。 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原副庭长李宏2011年办理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被告人李宏亮因患“恶性淋巴瘤”在侦查阶段被取保候审。法院对李宏亮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的判决生效后,看守所未收监,只补报了李宏亮因病暂予监外执行的申报手续。李宏将申报材料长期置于办公桌内未处理,导致李宏亮长期处于脱管状态并再次犯故意伤害罪并致一人死亡。李宏最终因犯玩忽职守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今后任何时候发现法院工作人员在办理‘减假暂’案件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都必须严格依法从重追究责任,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清除这类案件中的司法腐败和失职渎职行为。”景汉朝说。 针对“职务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金融犯罪”等人们俗称的“有权人”和“有钱人”的“减假暂”案件中存在的乱象,2014年初,中央政法委发布文件,强调对这三类犯罪的“减假暂”必须严格实体条件,加大程序公开,强化环节责任,严惩司法腐败。 2014年,全国法院对于2014年前作出决定目前仍在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进行全面清理,重新组织体检,凡是暂予监外执行情形已经消失的,坚决予以收监执行。全国法院共收监执行罪犯1739人,其中自2014年7月最高法开展专项检查以来,收监执行罪犯达1089人。 “对于‘三类罪犯’适用‘减假暂’比例高的问题,司法机关采取了坚决的措施。以保外就医中的高血压为例,一般罪犯达到高血压三期就符合条件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但对‘三类罪犯’,即使到了三期,如果暂时还没有生命危险也不行。”最高法审监庭庭长夏道虎说,“这就是要防止部分罪犯,特别是所谓的有钱人、有权人通过不正当渠道来获得较多的减刑机会。” 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精神,2014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法院提出了这类案件“五个一律”的工作要求,即:凡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一律在立案后将减刑、假释建议书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申请书等材料依法向社会公示;凡是职务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金融犯罪罪犯减刑、假释案件,一律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凡是职务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金融犯罪罪犯减刑、假释案件的公开开庭,一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有关方面代表旁听;凡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裁判文书,一律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依法公布;凡是法院工作人员在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中有违纪违法行为甚至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从重追究责任。 夏道虎说,规范“减假暂”最有力的举措,还是要从制度上入手。“对于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过去的法律规范比较原则和宏观,为实际操作留下了漏洞。我们首要的任务,是用司法解释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形式对程序进行规范,为这项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他说。 他同时表示,最高法每年将定期开展全国或区域性检查,对各地在“减假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指导、监督、督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法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甚至构成职务犯罪的情况,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或者检察机关依法从严追究。(记者 徐隽)具体来讲,离异之日起3年内,若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可以以成年单身人士身份在本市购买1套商品住房;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有1套商品住房,离异后无房一方可以以成年单身人士身份在本市购买1套商品住房;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有2套商品住房,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在本市均不得购买商品住房
决定指出,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行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长沙部分街道成“泽国”,南京大学城汪洋一片,武汉重启“看海”模式……今年入汛以来,我国多地出现暴雨,“城市看海”的现象一再上演。 城市频繁内涝主要有哪些原因?如何破解这一难题?近日,在中国气象局举办的“直击天气——与科学家聊天”活动中,专家们对“城市看海”现象进行了分析探讨,并提出应对建议。 专家指出,首先是现有的排水系统存在一定问题,排水防涝基础设施比较薄弱。中国工程院院士、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院长张建云介绍,我国原来的城市排水除涝标准很低,像北京天安门地区的排水标准,仅为抵御3年一遇降水强度。2013年3月和6月,国务院先后发布《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用10年左右时间基本解决城市洪涝的问题。不过,加强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建设所需的投资非常大,需要较长的时间。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资源所研究员严登华滚球盘网页首页入口,城市蓄水能力急剧下降,也是内涝的重要原因。随着城市快速发展,城市中原有的河湖水面经过大规模改造,已基本失去了雨水调蓄作用。现在水泥城市地面大量硬化,街道地面往往比绿地要低,严重影响了城市蓄水。 “水在自然情况下会顺着坡面往下流,通过坡面汇雨过程直接进入河流。但是由于道路和小区的建设,将本来连续的坡面切割成了很多小的单元。天然状态下水发生垂向运动,水的坡长很长,但是城市里水的坡长很短,所以容易积涝。”严登华说。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气象局气候变化特别顾问丁一汇表示,全球气候变暖,极端降水频率不断上升,城市内突发性强降水让人防不胜防。今年又是强厄尔尼诺年,厄尔尼诺导致海洋增温,大量蒸发,给陆地输送水汽增多,从而形成夏季暴雨,主要影响长江及长江以南地区。 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院长端义宏认为,近十年来,台风每年为我国带来的总降水量有增多趋势。“更需要警惕的是台风对城市内涝的影响,因为台风带来的降水时间较长,雨量较大,造成的危害严重。” 城市的“雨岛效应”,加重了内涝程度。丁一汇指出,城市具有热岛效应,高楼大厦、水泥会吸收热量。太阳落山后,水泥地、楼房会放出白天吸收的热量,加热大气,产生上升运动,同时把周围的水汽辐合起来,很容易引起短时间突发性的暴雨。 海绵城市是一个形象的比喻,希望把城市建设得像一块海绵,在下大雨的时候,能下渗、能滞留、能蓄存、能净化水,没有降雨的时候可以把水放出来,可用可排。专家们认为,解决“城市看海”问题,要低影响开发,通过海绵城市建设,尽量减少开发的影响,保持一定的绿地,保持一定的水面,从源头来减少径流量的产生。 张建云强调:“现在各地都在搞新城建设,我们发现发生城市内涝的地区很多就是在新城。因为一些新城对规划重视不够,特别是低影响开发要求不明确、不严格,开发商追求利益,排水和洪涝渗蓄的基础设施比较薄弱。这是急需解决的问题。” “要有足够的场所来蓄水,绿地面积和道路硬化面积的比例要合理。加强河湖连通,比如武汉,可以将城市洪涝先排到湖里,待长江的水位降低,再排到江里。”张建云说,城市洪涝防治是一个系统工程,要大规模建设“海绵体”。要用渗水砖铺设公共区域,因地制宜地建设下沉式绿地、公园、水景设施等。低影响开发设施建设必须要突破传统的“以排为主”的城市雨水管理理念,通过渗、滞、蓄、用、排等多种生态化技术,构建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 张建云认为,城市洪涝防治是一个系统工程,除了要重视基础设施建设,还要重视非工程措施。解决城市内涝,城市应急管理要跟上,包括加强对暴雨和洪涝的监测,让预报预警及时准确,才能科学调度和应对。此外,应加大科普宣传和知识普及,提升市民的防灾减灾能力。(刘毅 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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